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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8章

阎王的办公室依旧是老样子,房间空旷洁白,只在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古朴端庄的巨大圆桌。

唯一不同的是,今天这张桌子看起来有点拥挤。除了那十个长相相似,头发蓬乱的老头以外,又多了几个奇形怪状的人。

最养眼的是一个穿着印度纱丽,头戴莲花的,她身材纤瘦,头发乌黑,红红的嘴唇妖艳欲滴,整个人散发着的异域风情。

美中不足的是,这个似乎不大会搭配,洁白的鹅蛋脸上,突兀地架着一副漆黑的墨镜。

坐在旁边的则是一只狼狗,脖子上带着金色的项圈,像是人一样把前爪搭在桌面上,挺胸昂首,颇有名犬风姿。

而唯一一个看起来正常的,就是坐在最外面的大胡子男人。他蒙着厚厚的头巾,只露出一张仿若面瘫般缺乏表情的脸,标准的阿拉伯民族打扮。

“你们来啦,客人们都等急了!”其中一个老头站起来,热情的朝我跟老殷招手,“快点过来,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。”

“老殷,你确定他们是死神吗?”这活像是哪个马戏班子在进行全球巡演。

“当然!”老殷一一为我介绍,“那位头带莲花的,是印度死神阎魔派来的下属,传说她的眼泪能带来疾病和瘟疫,所以入境的时候不得不戴上墨镜,以免伤及无辜。”

“那、那只狗呢?”

“那不是狗,是胡狼,它是埃及方面派来的,死神阿努比斯的部下,门口那辆猫拉的马车就是它的交通工具。”

我仔细打量着那只人模狗样的家伙,怎么看也看不出它有半点死神的威严。

“至于那个大胡子骑士,则是阿拉伯那边的死神,凡是见过他弯刀的人,现在都已经变成了死人。”

或许是我注视的目光太热切,胡狼兄弟居然转过头来,直直望向我的脸庞。我这才发现它的眼睛居然是如波斯猫一样的绿色,而且满蕴着碧潭般的冰冷。

我只觉头上冷汗直冒,一把揪住老殷的胳膊。

“哇!你干啥,给我瞪回去!真给中国的死神丢脸!”老殷的脸上泛出一层黑气,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,“打起精神,别忘了你是白无常,你的形象代表着整个中国!”

我晕……

“好的,既然人都已经到齐了,我来简述一下这个棘手个案。”为首的白胡子老头轻咳一声,缓缓说道,“不知道为什么,我们的辖区内出现了一个杀不死的女孩。”

“对,她今年22岁,是个普通的大四学生,不但无法勾走她的魂魄,还令我们这边的白无常摔断了腿。”老殷在一边补充。

“但是看了她的卷宗,自小到大,没发现她有任何特异功能,而且寿命也确实将至!”

“大限是今年冬天,冬天之前,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她。”

“是的,不然我们地府简直太丢脸啦!”几个老头七嘴八舌地抢话,个个义愤填膺,活像是要干掉他们的杀父仇人。

接下来那三个外来死神开始聚首研究对策,一时之间,空旷的会议室里充斥着各种怪异音符。

老殷则偷偷从口袋里掏出一份《地府时报》打发时间,只见头版头条就写着:杀不死的阳间女孩!奇哉?怪哉?

我扫了一眼报纸上的标题,心中一沉。

看来郑星若的事迹已经惊动整个地府,就算她命再大,估计这次也在劫难逃。

大概过了半个小时,那两个人一只狼终于讨论完毕,用笃定的语气对我们爆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鸟语。

“好的,我们明白了!”整个屋里只有老殷不断点头。

“老殷,他们在说什么?”为首的阎王显然也一句没听懂。

“他们在说,这件事包在他们身上,一定没问题。”

“那太好了,散会!今天就到此为止,等你们的好消息了!”十大阎罗齐齐点头,全都迫不及待地要结束这冗长而枯燥的会议。

“喂,老殷!”我拉了拉老殷的衣袖,好奇地问他,“为什没有见到那种手持镰刀,身披斗篷的死神?我看画册上的死神都是那副打扮。”

“你说的那位可能是冥王哈迪斯的部下吧……”老殷烦躁地挠了挠乱发,“听说最近他的镰刀有点钝,跑到北冰洋那边去磨刀了,没空过来。”

“哦,是这样啊……”

“怎么,你很期待见到他吗?”老殷冷冷地看了我一眼,“不过听我一句忠告,你最好祈祷自己永远不要跟他碰面。”

“为什么?他有那么可怕?”

“嘿嘿嘿,传说凡是他出现的地方,连草木都不会生长。”老殷冷笑一声,“他冷酷得根本就没有心,没有心的家伙,不论是人是神,都是很骇人的。”

“哦,我知道了。”反正也没可能相遇,我只是随口答应。

目前来说,倒是那三个奇形怪状的外来客令我万分头痛。

《地府工作人员手册》的第一条就是不可以泄露天机,第二条就是不能跟人类沟通。不过那些狗屁规则对我来说形如空气,在离开地府之后的第一时间,我就跑到郑星若的家里去通风报信了。

快点走吧,离开这里,他们就要来了。”我心急火燎的冲进那个狭小房间,郑星若正窝在床上睡大觉。

“哎哟,原来是你,这么晚来有事吗?”她迷迷糊糊地扭亮台灯,头发蓬乱地从被子里爬出来。

“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那些厉害死神吗?他们就要来杀你了!”我尽量压低声音,生怕有人听到这等机密要事。

“哦,是这样。”她伸手“啪”地一声将台灯关上,又缩回被窝睡大觉。

“喂,你不害怕吗?要来找你的可是死神!死神啊!”我气急败坏地大吼。

“真是吵死人了!”郑星若猛地一掀被子,怒气冲冲地坐起来,“就是因为找我的是死神,我才不逃走,我搬家有用吗?逃跑有用吗?就算跑到天涯海角,他们还是会找到我,还不如多睡几天好觉。”

这番话立刻令我瞠目结舌,半晌都不知如何回答。

“看,我就说嘛,你一点办法都没有。”她又去蒙头大睡。

只余下我一个人,坐在漫漫长夜之中,进退两难。

第二天,天空飘洒起蒙蒙的秋雨,整个城市都笼罩上一层萧瑟的秋意。街上的人不是打着伞,就是穿着防水的雨衣,以眼泪传播疾病的印度死神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。

她守在郑星若的家门口,在朦胧的雨雾中,如一抹单薄的剪影,如果不仔细看,根本就无法发现她的存在。

郑星若前脚刚踏出家门,后脚她就跟了上去,雾蒙蒙的大眼睛里满含泪珠。

那些预示着死亡与噩运的泪水,一滴接一滴,如断线的珠子般不断落在郑星若的肩膀上。看得我跟老殷连大气都不敢喘,万分紧张地等待着接下来的突变。

但是十分不幸,这位美丽的死神一路走一路哭,女孩仍神采奕奕地走在赶课的路上,连半分要倒下去的意思都没有。

“我知道了,是雨衣!”一直到傍晚,老殷才参破其中奥妙,恍然大悟地猛拍大腿,“她的雨衣是防水的,所以死神的眼泪对她起不了任何作用!”

“啊?这可怎么办?天气预报说这场雨要足足下满一周。”

“我也拿老天爷没辙啊!”老殷嘶哑地哀鸣,“现在只希望这位死神储存的眼泪多点,能流足七天吧。”

但在第三天头上,这位异域就挺不住了,红肿着双眼来跟我们告辞,眼泪流多闹眼疾了……

无论十大阎罗如何努力挽留,她都连头都没有回一下,仿佛要摆脱一个可怕的噩梦。

“哎,好像印度那边的雨水没有我们这边多,真是百密一疏,失策啊失策!”老殷抱肩望着狂奔的大象,做着总结性发言。

“这件事告诉我们,因地制宜是多么的重要!”我站在他身边做补充性说明。

接下来登场的是来自埃及的胡狼兄弟!

可它在出发的第一天,就莫名其妙地消失在茫茫大都市中。我跟老殷找了三天,才在一家菜市场的肉铺前找到它。

“喂!你不是说一口就能咬断那个女孩的脖子吗?怎么跑到这里来蹲点?”老殷气得几乎跳脚。

但是胡狼兄弟连理都没理他,瞪着绿色的眼睛,不断对橱窗里的猪腿抛媚眼,摇尾巴,任我们如何问话也不回答。

最后我跟老殷又不得不费了三天的功夫,才把它从肉铺前拽走,送它踏上归途。

它走的时候,坐在九只黑猫拉的马车上,连道别的话都没说一句。

因为它的嘴里正叼着一只肥硕鲜美的猪腿,没空跟我们婆婆妈妈。

“这个畜生!”直到马车在天际变成一个渺小的黑点,老殷才敢破口大骂。

“看来动物就是动物,本能永远大于理智,千万不要在它们身上寄托希望。”我适时地做失败总结。

第三位死神,也就是来自阿拉伯的大胡子,就绝非善类,他骑着银色骏马,手持月牙弯刀,眼神坚毅,鲜少表情。

深谙其中奥妙的我,在送走胡狼兄弟的当晚就失眠了。他的弯刀并不受季节的困扰,他看起来好像也不会被猪腿。

我一闭上眼,仿佛就能看到郑星若浑身是血,被他取走首级的凄厉场面。

不!绝对不能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!即便要郑星若死,也该是我亲手杀了她,怎么能假手他人?

于是当夜我便拿了把钳子,冒着生命危险摸到了地府的广场。此时正值最黑暗的午夜,那匹银白色的骏马正被拴在广场的灯柱下,在夜色中赫赫生辉,如一抹初降的雪痕。

“对不起啦,马兄弟,我实在是迫不得已!”我一边说,一边用钳子拔白马的马掌。其间它还不耐烦地朝我飞起两腿,还好我身手

灵便,才没有被它踢到。

就这样,次日黄昏,阿拉伯骑士也被我们送上了归途。

他骑着一瘸一拐的白马,一边挥手,一边与我们道别。

“喂,这次是你搞的鬼吧?”老殷遥望着骑士远去,并没有像以往一样做总结性发言,而是对我横眉冷对。

“怎、怎么会呢?”我急忙矢口否认。

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该不会是爱上了那个杀不死的女孩了吧?”他眯起双眼,活像一只盯上了老鼠的猫。

“你在开什么玩笑……”我的脸上突然涌起一股热潮,头摇得似拨浪鼓,“我现在连肉体都没有,哪有资格谈情说爱?”

“那样的话更加糟糕,熨帖于灵魂的爱情才是最可怕的!”老殷说完这句话,转身就走,不过万幸的是,他看起来并没有跟阎王打小报告的意思。

这件事过去后,一切又恢复平静,就连地府里天天无事生非的十大阎罗都不愿再去管郑星若的死活。

“难道你不想回阳间了吗?”唯一不死心的大概只有老殷,稍有空闲就跑过来苦口婆心地劝我,“你跟我们有协议,除非你杀掉这12个人,否则你将永远留在地府。”

“谁说我不杀她啦?我只是现在不想杀,并不代表一直不干掉她。”我抻着脖子顶嘴,“或许哪天我心血来潮,就一招取了她的小命。”

“嘿嘿嘿,我们走着瞧!”老殷窃笑。

“走着瞧就走着瞧,我一定会让你看一场大戏!”我回了他一句,便一推窗户,跳入了郑星若的房间。

“哦,跟朋友聊完天了吗?”她正带着耳机看碟片,见我回来,开心的跟我打招呼。

“什么朋友啊,是个同事。”我想到老殷那一副对什么事都了然于胸的模样就生气,“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中年人,记得一定要躲远点!“

“对了,死神先生,我的死期是不是要到了?”她突然摘下耳机,难得表情严肃地看着我。

“怎么会?”我朝她拍胸脯,“有我在,没人敢动你!你的生命只有我能带走!”

“那我们一言为定,如果哪天我死了,你一定要过来接我。”郑星若微微一笑,“本来死亡就很可怕,再让一个陌生人带我走,我一定会很恐惧。”

“没问题!”我朝她肯定地点了点头。

“但是最近我真的觉得自己要死了。”她突然惆怅地长叹口气,眉宇间蕴着一抹化不去的忧郁。

“哈,有我这个白无常天天跟在身边,是个人都会觉得离死不远了!”我得意地扬了扬脑袋。

“不是因为你的缘故,只是这几天突然很想完成一些愿望。”她盯盯的望着我,双眸如漆黑的潭水,看起来并不像在开玩笑,“据说人死之前经常会这样。”

“那你的愿望是什么?我能帮上忙吗?”我也正襟危坐,摆出一副认真的姿态。

“我的愿望太多了……”她扳着手指开始数,“我想要本市那家最大的西餐厅的优惠券;去那个永远挤不到位置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;还希望我爸爸妈妈不要再吵架,像以前一样和好如初……”

“等等,一个一个来!”她的愿望太多太杂,很多简直都算得上是贪念,我怕听个几年都听不完,急忙摆手叫停。

“那你能帮我实现几个?”她目光炯炯,神采奕奕。

“我、我尽力而为吧……”我垂头丧气地答道,不知为什么,我觉得自己好像又被算计了。

虽然她的愿望离奇古怪,不过为了能让她一展笑颜,我仍使劲浑身解数帮她完成。

最好办的大概是豪华西餐厅的优惠券,因为白无常在地府里也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官,所以我很轻松地就差遣到几个过路的野鬼。

这些可怜虫为了能投个好胎,在夜深人静时潜入总经理办公室,神不知鬼不觉地便偷了一大沓优惠券,毕恭毕敬的交到我的手上。

次日傍晚,我便跟郑星若一起,美美地享受到了一份超值的烛光晚餐。

而人满为患的咖啡店就比较麻烦,我不得不亲自跑到那家店里,找了个好位置坐下。

中午时分,第一个客人看到有空的位置,兴高采烈地冲过来,但是他往我的身上坐了几次,都差点摔倒,根本无法坐到座位上。

接着第二个人也来了,这次是个美貌的年轻白领,她也试图爬到椅子上,不过直到差点扭断脚也无法达成目的。

当第三个人再次尝试失败时,周围的客人已经开始窃窃私语,都用恐惧而怀疑的目光盯着这把看似空着的椅子。

就像我所设想的那样,当我在这家店里坐满三天的时候,已经没有一个客人敢接近这个座位。就连实在找不到位置的人,都宁可端

着热腾腾的咖啡在吧台前站着,也不愿冒险去尝试一下。

于是在第四天,我就带着郑星若,心花怒放地来到了咖啡店里,让她如愿坐到了那个被指闹鬼的位置上。

“咖啡好喝吗?”我得意洋洋地站在她身后邀功。

“好喝,每次带回家都是凉的,还是在这里喝比较香。”郑星若心满意足地望着我,短发下的双眸蕴含着幸福的光辉。

望着她绯红的脸颊,晶亮的眼睛,我的心底竟涌起一丝甜蜜的感觉。

我想我一定是恋爱了,就像所有恋爱中的男生一样,我很快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。

我忘记了我身为白无常,仅仅是一丝虚无缥缈的灵魂,竟觉得自己又变成了那个正在念大学二年级的青涩男生。

会傻傻地守护自己所爱的女孩,为了她赴汤蹈火,做尽一切世人认为可笑之事。

我们常常会结伴在灯火阑珊的街边散步;也会只买一张票,去看电影院最新放映的,享受着逃票的乐趣。

郑星若不再大大咧咧的说话,任短发慢慢变长,脸颊也逐渐变得丰满。只是偶尔独坐时,会长长的叹息。

“喂,你为什么叹气呢?”我好奇的问道。

“哎,小的时候我和其他女生一样,曾经幻想过会有一个白马王子。”她狡黠地看着我,“可是做梦都没有想到,长大后居然会遇上个死神。”

“是白无常,白无常!”我急忙纠正她的错误,“虽然没有马,但总算沾了点颜色的边!”

这样的快活时光只持续了一个半月,当天气慢慢变冷,草木凋敝之时,一向百病不侵的郑星若突然开始频繁地生病。

她先是断断续续地感染小感冒,接着就隔三岔五地发烧,甚至连手脚都变得稍稍浮肿。

我急得手足无措,除了在她身边转来转去之外,没有任何办法。

这时,我才发现自己的力量有多么的渺小,我所能做的,只是日日守在她的床边,用哭丧棒替她驱赶那些带来病痛的小鬼。

“嗨,死神先生,送我去医院吧……”一个初冬的傍晚,她躺在床上,突然莫名其妙地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。

“为什么?”我的心顿时一紧,但仍故作轻松地微笑,“难道你害怕死?不要怕,别忘了我是白无常啊,只要我在这里,没有人敢

带走你。”

“其实我一直没有对你说真话……我的肾一直不好,年初住院也是因为肾病。但是我不甘心就这么死了,我还有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做,还有很多愿望没有完成……”

“你别说了,我这就陪你去医院。”我突然觉得鼻子酸涩难忍,泪水就要夺眶而出。

“不,听我说下去……或许就是我的这点执着,支撑着我一直活下去。我并不后悔,多活了这半年,因为在这半年里,我认识了你!”

“别说傻话,你不会死的,我来想办法。”我突然来了力量,急忙擦干了眼中的泪水,紧紧握住她温热的手,“在这里等我,一定要等我回来!”

说完这句话,我就拉开窗户,顺着排水管溜下了高楼。

傍晚时分,正是都市中人流的最高峰,路上熙熙攘攘挤满了下班放学的人。

傍晚时分,也是鬼怪出来活动的时刻,阴暗的角落里,隐藏着无数蠢蠢欲动的黑影。

“老殷!老殷你在哪里!”我一边喊,一边在人群鬼影中穿梭。

不知寻找了多久,渐渐夜色阑珊,寒气袭人,连路上的行人都变得仅有零星的几个。

一只宽厚的大手,从背后轻轻的覆上了我低垂的头颅。

“嗨,你找我?”老殷略带嘶哑的声音,在寒冷的空气中响起。

“老殷……”我像是受到委屈的孩子,见到了久违的家长一样,忍不住小声抽噎,“她要死了……”

“我知道!”老殷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,长叹一声,“而且是你亲手将她送上死路。”

“什么?”我回头惊诧地望着他,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“因为她早就该死了,或者也可以说,她早就已经死了。”老殷惋惜地看着我,“但是那个女孩对这个世界尚有不甘,就是那么点梦想,令她的灵魂不愿离去,仅凭一口气支持到现在。”

我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出口。

“可是你助她完成那些梦想,令她开心,终于连她的那一点不甘都化解了。”老殷苦笑了一声,“你说,一个人如果做完了他所有想做的事,对人世还会有什么留恋呢?”

怪不得她总是梳着清爽的短发,原来那是化疗的后遗症。

怪不得她能看到索命的死神,原来她根本就只是一息尚存。

怪不得就连我的勾魂工具都无法将她带走,原来她的生命早就已经所剩无几。

我现在才终于明白,可惜却已经太晚。

“有没有办法呢?”我低低地垂下头,哽咽地问道,“能让她活下来的办法?”

“或许挺过这个冬天,她还有一线生机……”老殷长叹口气,语重心长地说,“不过你要确保,在春天来临之前,没有人能带走她的生命。”

“这样就可以吗?”我如迷途在黑暗中的旅人,又觅到了一线星光。

“呵呵呵,你以为会很简单吗?”老殷朝我摆摆手,身影很快便融入冬夜的冷风中,“小家伙,祝你好运”

晚,一个人穿着红衣坐在树杈上

“还在喝酒?”

“你不是看到了吗”

“你把他们牵在一起了”

“恩”

伸了伸腰,捏住黑无常的下巴,把脸凑了上去,距离仅5厘米。

“呵呵”看着黑无常的脸黑的不能再黑,她高兴的笑了。

松开手继续喝酒

其实,黑无常的脸不是黑的,而是红的

“别喝了!”

看了一眼黑无常

“你管不着!”一转身消失在了黑夜中

黑无常呆呆的站在那里。。

很久。

那晚之后,等我再次见到郑星若,她已经躺在了我们学校的附属医院里。

“嗨,你这个靠不住的家伙,居然都不送我来住院。”她脸色苍白而浮肿,瘦小的身体被白色的被子淹没,仍不忘与我打趣。

“我不会再走了,你放心吧,我会一直守在你身边。”我抱着哭丧棒,坐在她床边的椅子上,摆出一副打死也不走的架势。

“人家背后都有守护天使,我的身边却有个死神,这可真不是好兆头……”她微笑着嘟囔了一句,就在药物的催促下,陷入了深深睡眠。

窗外瑞雪初降,映衬得整个大地都是一片白茫茫的死寂。

滴水成冰,呵气如雾的初冬已经到了,只希望明年春天的脚步,不会步履蹒跚。

星若开始日复一日的消瘦下去。

而且自从她的父母不远过来陪伴她之后,她求生的意志似乎更加薄弱了。

“死神先生,我好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。你看,就连父母也像我所希望的那样和好如初。”她躺在床上,露出一抹苍白而虚弱的笑。

“笨蛋,你现在要想些开心的事情,或者想要的东西。”“嗯,让我想想。”她阖上双眼,双颊泛起一抹红晕,片刻之后回答,“那就送我一束花吧,我还没有收到过鲜花呢。”

“好,你先睡一觉。”我柔声对她说,“等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,就能看到美丽的鲜花了。”

她听罢轻轻点点头,闭上双眼,很快便又沉沉入睡。

我仅仅是个渺小的死神,天上人间皆无我的容身之处,只能去地府里寻找花的踪迹。

“喂,好久不见,最近过得怎么样?”在地府的入口,我又遇到了办事归来的老殷,他脸色疲惫,风尘仆仆,似乎刚刚出了一趟远门。

“还可以,星若虽然身体不好,但幸亏没有死神过来要她的命,估计能撑过这个冬天。”我故作轻松地回答,“她刚刚还说想要鲜花。”

老殷眯起双眼,打量了我一会儿,突然语气凝重地说,“我发现你好像变了。”

我吓了一跳,急忙伸手摸向两颊,生怕它们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,变成如老殷一般的驴脸。

“不是容貌,而是气息。”他连忙补充。

“是吗?我并没有用香水。”我又闻了闻自己的手掌,扑面而来的却是地府里潮湿的腥风。

“白痴,我是说你整个人都变得平和了许多,完全不似刚来时的怨气冲天。”老殷颔首笑道,“怎样?是不是最近已经不再怨天尤人,只想找人偿命了?”

我不好意思地低头挠了挠脑袋。

“或许你不用完成那个十二个人的指标,就能重返人间呢。”老殷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,“如何?现在我就能送你回去。”

“不、不、不!”我连忙摆手,“要是我回去了,星若怎么办呢?她还躺在医院里。”

“届时你仍可以和她在一起啊。”

“还是算了吧,到时候我变成一个襁褓中的婴儿,就算哭破嗓子她也不敢跟我相认。”

“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样。”老殷诡谲地笑了一下,抻得脸上的面皮发皱,“再说,你一直这样挂着白无常的名号闲晃下去,不是长久之计。”

“没事的……”我明白他的忧虑,颇为感动,伸手握住了他宽厚的手掌,“老殷,我早就想好了。如果能挺过这个冬天,我就会一直守在她的身边,哪里都不去,我要看着她慢慢变老,然后与她一起再世为人。白无常的差使我也不想干了,只需你高抬贵手,不要把我这个野鬼抓到地府投胎就好。”

老殷皱了皱眉,没有回答。

“老殷,谢谢你,我死了之后,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你这个朋友。”不知为何,说到这里,我的喉头竟有些哽咽。

“口是心非。”老殷甩开我紧抓不放的手,一拳击到我的胸口,豪爽地笑道,“你的收获,分明就是那个躺在医院里的红颜知己。”

我窘迫地抓着头上的乱发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不过还好老殷通情达理,并没有过分为难我。

我在地府里转了一圈,又跟十大阎罗寒暄了几句,等再回到医院时,已是夜色阑珊之时。

虽然地府里人包罗万象,人才济济,但偏偏就是没有鲜花,我几乎跑断了腿才在奈何桥前摘到了这十几枝火红耀目的花朵。

“怎么样?漂亮吗?”

郑星若缓缓坐起来,对我露出一个美丽地笑容,伸手将那束红花拥入怀中。

“这是彼岸花呢……”她轻轻说道,“听说只有在冥河边才能生长,濒死的人才能看到它。”

“啊?”我的下巴差点砸到地上……

“不过我不介意……”她凑过头,在我的脸颊边轻轻吻了一下,“谢谢你,因为只有你才能送我这样难得的花。”

我的脸顿时涨得通红,隐约间竟觉得,连周围的空气都跟着变得微热。

“离境无生灭,如水永流长……,即人到彼岸。”她轻轻念着,露出浅浅微笑,垂首至花束之中。

窗外明月高悬,细雪纷飞,她的笑靥被红花映衬得如春日朝霞,静静地,洒满一室艳光。

弹指之间可分六十刹,刹那之时便是永恒。

在这短短一刹,我多么希望,时光就此凝固,许我此生,一个幸福的永恒。

窗外,身穿红衣的人呆呆的看着他们,许久,露出一模微笑,仰起头,一壶酒进肠,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唇,这个微小的动作使倾城的她显得更加妖娆,慢慢的,化作一阵红雾,飞向地府的奈何桥

“孟婆!我来找你喝酒!”

那天之后,郑星若的心情明显好转许多,那束旖旎的彼岸花被她放在床头,总是会在夜深人静时,为她带来甜美的梦境。

“最近我觉得自己的精神好多了,或许真的可以活过这个冬天呢。”一日午后,暖暖的冬阳挥洒在病房之中,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。

“对,一定要这样想才能康复,千万不能放弃。”她的妈妈一边说一边低头削苹果,而她则眨眨眼睛,向蹲在角落里的我微笑。

加油!我朝她竖起拇指。

没问题!她朝我比了个胜利的“v”字。

“若若,你在干吗呢?”不幸被她妈妈发现了我们的小动作,我急忙吐吐舌头,缩着脑袋躲出病房,生怕不小心露出马脚。

奇怪的是,我刚一走出病房,就发现地面上放着一沓报纸。那份报纸带着隐约的黑气,铅字如血,红得刺目。

“地府时报!”我弯腰捡起那份久违了的报纸,顿时一头雾水。这份刊物不是只在地府发行的吗,怎么会突然在阳间出现?

我满腹疑虑地展开泛着油墨香气的纸张,只见头版头条便是一行触目惊心的血字:史上最凶恶死神现身中国,所为何来?

接下来的篇幅就详细地介绍了这位来自欧洲的死神,据说该死神的辉煌业绩是,曾经孤身奔赴印度洋,在一场海啸中带走了十几万

人的生命。就连负责采访他的生前名记,埃德加.,也因一语不合,差点被他的镰刀削掉半个脑袋。

整篇报道充斥着血腥与死亡,上面出现的所有数字,几乎都是在描述一场比一场惨烈的。

“老殷这两天估计要忙坏了。”我长叹一声,几乎能看到地府里的各个官员,为了接待这位外来死神忙得人仰马翻的狼狈模样。

我马上把报纸撕得粉碎,在厕所里顺水冲掉。

因为根据《地府工作人员手册》第4条,有关于地府的一切,绝对不能流落在阳间。

但是当时迟钝如我,并没有想到这份报纸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的眼前。

这段小插曲很快便被我忘到了脑后,郑星若的身体也日复一日的好转,天气虽然严寒,我们却仿佛在冰冷的空气中,嗅到了春暖花开的味道。

一切的一切,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。望着郑星若日益丰满的脸庞,我暗暗下定决心,等冬天一过就去跟老殷辞职。我再也不要做什么勾魂的白无常,再也不想对人命予取予夺。

我只希望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孤魂野鬼,陪伴着自己喜欢的女孩,度过平凡而幸福的余生。

然而这恍如近在眼前,一伸手就可以触到的幸福,却在一天傍晚结束了。

那是入冬以来最寒冷的一天,西伯利亚寒流刚刚抵达本市,就连夕阳仿佛都被冷空气冻得失去颜色,将周围的景物都映衬成灰蒙蒙的死寂。

“喂,你看那是什么?”正在吃晚饭的郑星若突然捅了,指向医院围墙边的一棵大树,“树上是不是停着一只大鸟?”

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,果然看到如虬蛇般伸展枝桠,只余下零星枯萎树叶的大树上,确实有一个漆黑的东西。

我揉了揉眼睛,确定不是幻觉,才走向窗口,仔细打量着那棵大树。

树干上停着的,似乎是一只黑色的破败风筝,巨大而压抑,时不时还有几片破碎的布条,随着冷风轻轻招展。

“快点把窗帘拉上。”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,紧紧地捂住胸口,“我一看到它就不舒服。”

“你别担心,我这就过去看看。”说完我就拉上窗帘,走出了病房。

外面冷风如刀,寒星点点,我踏在冰冷的雪地上,默默向前走去。

排山倒海般的压迫感,如决堤的洪水,从奇怪的黑影处奔涌而来。我每前进一步,身上便冰冷一层。

那绝不是一只鸟,更不是一只风筝。

我知道,那是一个死神!

因为从遥远的风中,我已经嗅到了一股浓郁的气息,那是我无比熟悉的,属于地狱的味道。

我硬着头皮走到树下,从下面看来,头顶的树枝如命运的脉络般错综盘结,正有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,帝王般雄踞在命运之中。

“喂,你好。我是白无常,很高兴见到你。”我尽量保持镇定地跟他打招呼。

“嘿嘿嘿。”他并不说话,发出一阵刺耳的冷笑。我这才发现他用斗篷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,根本看不到他的真实面貌。

“你到这里,是来找我的吗?为什么地府那边没有给我通知?”

“iwanttokillthegil!shemustdie!”他的声音阴森而冷酷。

我的心顿时一紧,就算我英文再烂,也明白他所说的意思。

“please!don’tdoit!iloveheveymuch……”我真恨自己在四级辅导班没有练好口语,直至这时,才发现老师所言非虚,英语果然十分重要。

“stupid!”他冰冷地打断我。

虽然英文不怎么样,但是骂人的话我还是会两句。我愤怒地朝他比了比中指,转身便走。

那个死神并未理会我的谩骂,而是轻蔑地长笑了两声。那凄厉的笑声,在寒冷的夜空中回荡。

完了,这次死定了!我失魂落魄地踩在厚厚的积雪上,腿脚趔趄。

他和之前来过的那些异域死神完全不同,周身都散发着冰冷而的气息。仅是一番短短的对话,便已经令我意夺神骇,连灵魂都战

栗发抖。

我刚步履蹒跚地回到病房,便见医生与在不断进出,屋里乱成一片。

“发生了什么事?”我心头一紧,急忙跑向郑星若的身边。

“临床的张奶奶去世了,就在你刚刚出去的时候……”她的大眼满蕴着死寂般的空洞,木然地回答,“晚饭的时候还好好的,但是

不知为什么,一下子就不行了……”

我无言以对,只默默地看们手脚麻利地收拾那张空床。很快,床单被罩都被换成新的,死者的遗物也被清理干净,整个床位,就

像根本没有人住过一样。

望着这一切,我满腔凄楚,暗暗攥紧拳头。

死神,终于还是来了!

随着天气的逐渐寒冷,医院里接二连三有病人暴毙,死亡率大增!医生和的心情都很糟糕,据说院长差点为此中风。

不仅是医院,就连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都比往年多了一倍,时不时就能在电视里看到车毁人亡的报道。

我知道,这一切的一切,都是那个死神搞的鬼。

他在向我示威,逼我就范,没有直接对郑星若出手,反而将死亡的巨镰挥向那些无辜的生命。

“他还在外面吗?”一天傍晚,过来拉上窗帘时,郑星若突然望着我,说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。

“谁在外面?”我故作懵懂地回答,“你看到什么啦?”

“就是那只鸟……”她轻轻说道,语气中有化不去的哀愁,“我知道,它是来带走人命的,自从它来的那天,死亡就开始了。”

“只是一只鸟而已,何必这么多疑?”我急忙安慰她,“你看报纸上不是说了,这些事故都是该死的冷空气造成的!”

“你别骗我了,我知道它所来非善……”她看着我苦笑了一下,“死神先生,我真的不怕死,如果万不得已,你就杀了我吧。死在你手里,总好过被陌生人带走。”

我默默垂首,无法作答。

因为她所料不错,即便不拉开窗帘,我也清楚地明白,那个带来死亡的怪物并没有走。他就像忠于职守的猎犬一样,紧紧守在猎物的身边,片刻不肯离开。

要怎么办?才能在困境中寻得一线生机?

我想到了老殷,但是一旦我出去求助,星若便无人守护。

一时之间,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,不知所措。

这样的情况大概又持续了一周,天气变得愈发寒冷,关于死亡的报道每日剧增,死亡的氛围,仿佛空气一般,在周围盘亘不去。

我的精神变得越来越焦虑,经常无缘无故地乱发脾气。终于在一个下雪的夜晚,我再也按捺不住,跑到了郑星若的病床前,轻轻对

她说,“星若,你愿意跟我走吗,哪怕等待我们的是死亡?”

“嗯,我愿意。”她并不惊讶,微微一笑,从容而平静。

“对不起,我骗了你……”我的鼻子有些酸涩,眼前模糊不清,“窗外的那个,其实并不是鸟,也不是断线的风筝。”

“是死神对吗?”她拆穿我的把戏,似乎十分得意,还朝我眨了眨眼睛,“那种死亡的味道,在这一年之中,如影随形般伴我左右,我怎么可能察觉不到?”

“我真是没有用……”我小声地哭泣,“连你都保护不了……”

“笨蛋,杀人有什么了不起?赋予人生命才是真正伟大。”她急忙打断我,“你最大的优点,便是慈悲和善良。”

漫天的白雪缓缓地自漆黑的天空飘落,将世界染成一片纯白。洁白的雪光淡淡辉映,为她的消瘦的双颊染上一层圣洁的光辉。

我默默地将手伸到腰后,抄出一根白色的哭丧棒,对她伸出手。

“星若,我们走吧!”

“可是,能不能在这之前告诉我你的名字?”她盯盯地望着我,“我怕一生都无法知道。”

“对不起,”我朝她摇摇头,“根据《地府工作人员手册》第3条,黑白无常的名字绝不能对阳间的人提起。”

“那太可惜了!”她略有些失望,但仍将手放在我的掌心。

“过了今晚,我就去跟老殷辞职,到时一定告诉你!”我一边说,一边拉着她冰冷而柔软的手,走向医院的走廊。

“一言为定!”

“一言为定!”

两个人的许诺,可是空旷而洁白的回廊里,却只投下她一个人的身影。

门外落雪飞扬,银装素裹,整个天地仿佛就要被无边的白雪淹没。

“呵,好冷!”郑星若惊叹一声,迈出的脚步也带着病人特有的虚浮。

“maowtoashes,ashestosnow……”我望着天空中悠悠飘洒的白雪,轻轻念道。

“你在说什么?”

“是李白的新诗,我在地府里看到的!”我得意地笑。

“哈,他还会写英文诗!”她开心大笑,清脆的笑声在凄冷的寒风中飘洒。

然而在凌乱的寒风里,纷乱的雪花中,依稀可见,不远的前方,多了一道漆黑的影子。

那抹身影高且瘦,衣裾飘飞,立在雪地之中,仿佛是伫立于苍茫大海中的坚不可摧的山峰。

我看了一眼前方,回头对郑星若笑了笑,“如果现在告诉你我的名字,你能记住吗?”

“你说吧……我会一生铭记!”

“我叫唐璜。”我微笑着说道。

我叫唐璜,我的公主,你一定要记住这个名字!

我松开她的手,独自一人,向纷乱的雪花中走去。

那道死亡的黑影,仍横亘在道路前方,仿佛一座无法征服的高山。

“我不会让你带她走的。”我第一次拿起手中的武器,伸臂指向他,“即便搭上我的性命,也不会让你得逞。”

“呵呵呵……”站在雪地里的死神突然爆出一阵阴劣的笑声,仿佛在嘲笑我的愚蠢。

他用巨大的黑色斗篷紧紧的将自己裹住,密不透风,在夜色中看来,仿佛在岩洞中蜷缩休息的蝙蝠。

“不信试试看!”我挑衅地抖了抖自己手中的哭丧棒。

那根一直被我视为道具,无比滑稽的武器,此时正在纷乱的雪花中泛着银白色的耀眼光芒。

我一直没有用它杀过人,甚至连猫狗都没有害过。

直至这时,我才隐约明白,命运令我得到它,或许根本就不是为了杀戮,而是旨在救赎!

面对我的挑衅,远处的死神沉默不语,接着我只觉一阵腥风扑面。只见他双臂一张,利落地展开了身上的披风,露出一张骷髅般形销骨立的面孔,和一柄巨大而漆黑的镰刀。

“eon!”黑衣的骷髅站在漫天白雪之中,对我发出死亡的邀请。

仿佛万千恶鬼嘶叫着奔涌而来!

仿佛地狱的入口在一瞬间打开!

阴冷的气息如飓风般席卷掠过,吹得我长袍翻飞,立足不稳。

“快跑!”我对郑星若叫道,“跑得越远越好,我来绊住他。”

“不行,你会死的!”她的声音里有隐隐的哭腔。

“笨蛋,我是白无常,他不会对我怎样的。”我故作沉稳地对她微微一笑,接着就手持武器,冲向对手。

于此同时,郑星若迟疑了一下,便尽力向大门奔跑。

那个死神见猎物逃脱,猛地挥舞起巨大的镰刀,直直往她的方向挥去。

我急忙一伸手臂,将哭丧棒一送,稳稳地勾住了镰刀的利刃。双刃相交,发出“铮”地一声脆响,在雪光中激出一丝明亮的火花。

“喂,你的敌人在这里!”我厉声对他说。

但是他却不理我,通红的双眼仍追随着郑星若的身影。接着他双臂使力,将我的哭丧棒隔开,如灵巧的猎鹰般,又一刀砍向她的后

背。

还好我生前热爱运动,身手一向矫健灵便,见他手腕一动,便迅速地飞身扑上,一把便拽住了他的手腕。

这一拽不要紧,立刻便令他的刀锋偏了几分,利刃斜斜地砍在空旷的雪地里,带出一道触目惊心的雪痕。

两次失手,让这个凶恶的死神愤怒不已,再也无暇顾及猎物,突然回过头,恶狠狠地盯着我。

在夜色的映衬下,那张近在咫尺,白骨森森的脸,看起来分外恐怖,令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。

他一挥镰刀,一道死亡的乌光便直直像我的面门袭来。

我急忙举起手中的武器招架,立刻被震得手臂酸麻,几乎要将手中的哭丧棒甩脱。

然而他的速度快得如同鬼魅,一招未了,便收回镰刀,往我的胸口砍来。仓促之中,我连忙就地一滚,万分狼狈地躲过了这下袭击。

但是还没得我得到片刻喘息,那柄如鬼魅般巨大的镰刀,紧接着又追随而至。

一刀又一刀,快如闪电,将我紧紧包围。

这仿佛是一个可怕的噩梦,我只觉颊边寒气森森,招架的手臂也越来越沉重,源源不断的死气已经将我重重包围。

接下来我只见眼前黑光扑面,迅捷无比,仿佛就是蝇飞一翅,灯花一闪的功夫,他便已经来到我面前。

“嘿嘿……”那张骷髅般的烂面带出一丝笑意,一拳便重重地击到了我的肚子上。

“哇!”我痛得大叫一声,一头栽倒在雪地里。说来奇怪,自从死了之后,我便再也没有疼痛的感觉,可是他这一击,却令我痛彻

灵魂,无论如何也无法爬起来了。

星若,星若!

我跪在雪地里,遥遥地望着郑星若奔跑的背影,伤心欲绝。

那个死神将我击倒之后,便大步向郑星若的方向走去。

他一边挥着镰刀,一边发出愉悦的笑声。脚步沉稳笃定,没有一丝急切,势在必得,姿势轻快得像一只戏弄老鼠的猫。

然而,就他即将得手之时,从医院的大门外竟缓缓走来一个浑身黑衣的人,直直地站在郑星若的面前。

我一看到这个人的身影,立刻欣喜若狂。

“老殷!”我拄着武器,吃力地站起来,高兴地叫道,“快点带星若走,别让那个没脸没皮的混蛋杀了她。”

但是老殷却不似平日那般和颜悦色,一张长脸上满是严肃,仿佛被冬日的霜雪凝固。

“老殷……,你怎么了?”我隐约觉得不妙,趔趔趄趄地向前跑去。

“你、你是谁?”被两个死神前后堵截的郑星若显然也恐慌之至,睁大双眼,畏惧地看着眼前的老殷。

“来带走你灵魂的人。”老殷说罢,突然举起手中的哭丧棒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飞快地在她头上划过。

仿若一只青鸟,矫健地划破苍穹,生命之火便在这振翅之间熄灭。

“原来……,如此……”女孩依依不舍地回望了我一眼,双眸中闪烁着解脱般的轻松

接着她的头一歪,便栽倒在雪地里,再也没有了声息。

我望着这一切,心死如灰。

雪依旧静静地下着,发出“沙沙”的声音,整个世界,在这一瞬间,寂静得可怕,仿佛是古老默片中的摇晃不停的片段。

星若死了!死在老殷的手里!

她的头发凌乱在洁白的雪地里,单薄的身躯,慢慢被落雪覆盖,看起来是那样的孤独而寂寞。

我双腿一软,便跪倒在白雪中,再也无力站起。

微微皱了皱眉,随即疏散开,红色的衣服在雪地里格外耀眼,灌了一口酒,清脆的歌声在雪地里穿梭者

“留恋过,未心撯,心酸暖,是离愁。”

渐渐地,歌声越来越小,雪却下的越来越大。

“it'snoneofyoubuniness!”那个手持镰刀的死神似乎十分不满意老殷的多管闲事,看了看郑星若的尸体,便丢下这句话,怏怏地走了。

他仿佛如黑色的夜雾,来也无影,去也无踪,转眼便消失在乱花飞雪之中。

我的头脑一片空白,跪在雪地里,默默地看着他消失,却连一个字也说不出。

不知过了多久,老殷慢慢走到我的面前。他仍像我们初见时一样,身着黑衣,手持一根奇怪的哭丧棒。

只是那张熟悉的面孔上,却不见往昔亲切的神色。

“为什么?”我抬头看着他,木然地问道,“为什么要杀了她,你明知道,我是那样的爱她!”

“你连身体都没有,居然还妄想谈情说爱?”老殷鄙夷地望着我,眼里满是轻蔑。

“我们不是朋友吗?你为什么要背叛我?”我对他的讥讽置若罔闻,仍执着地问道。

“哈,只有天真如你,才会跟死神推心置腹!”老殷轻轻回答,冷酷而无情,“难道你不明白?从古至今,死神存在的唯一意义,

便是带走生命!”

我轻轻低下头,无言以对。

他说得确实没错,我是何其天真,又是何其愚蠢,才会想到和死神谈交论友。

“不过我很高兴认识你,毕竟你替我打发了许多无聊的时光……”老殷对我微微一笑,便缓缓举起了手中的哭丧棒,“而且,对不

起!你违背了《地府工作人员手册》的第3条,没有资格再担任白无常的职务。”

我默默的低下头,等待着死神的审判。

老殷的手法就如我所期待的那样,利落而干脆,毫不拖泥带水。

下一秒钟,我就觉得眼前一黑,瞬间便失去了意识。

黑暗如重重梦魇,将我团团包围。

不知过了多久,等我再睁开眼睛,却见眼前光芒刺目,完全不是记忆中的地府的模样。

“这是怎么回事?难道我上了天堂?”我轻轻嘀咕了一句,觉得喉咙又干又涩,发出的声音几若蚊鸣。接着耳边就传来“咣当”一

声巨响,似乎有什么人把东西扔到了地上。

“医生!你快过来看看,我儿子醒了!”纷乱的噪声令我头痛欲裂,我只有不耐烦地闭上了眼睛。

我回想自己所处的境况,周围是一片白色,有一个女人在叫医生,那这里一定是医院!

但是为什么我没去地府报道,反而来到医院?

还没等我想完,眼前就出现了一张硕大的脸,这张脸虽然略有些苍老和憔悴,却让我觉得无比亲切。

“妈……”我望着这个一夜老去的女人,费力地说道,“我好想你……”

“哇!”妈妈突然趴到我的身上,失声痛哭,声音凄厉悲惨,活像是要为我送葬。

窗外的落雪依旧飘洒飞舞,但是气温却比记忆中高了许多。西伯利亚寒流已然绝尘而去,城市又恢复了昔日的盎然生机。

我在医院里躺了几天,医生认为我已经没有了大碍,开始为我安排复健的疗程。

自他们的口中,我才陆续知道,原来那天我被花盆砸到之后,并没有一命呜呼,而是处于不可知的深度昏迷状态,丧失意识,变成了俗称的“植物人”。在医院里足足躺了大半年,直至前几日,才恢复了神智。

我到此时方才明白,为什地府里的十大阎罗拼命要撵我回去;就连那个凶恶的死神,也无意取我的性命。

但是一想起过往种种,我的心中便不可抑止地揪痛。

星若,那个梳着短发,爱玩爱笑的女孩,大概已经永远消失了吧。

复健疗程艰难而枯燥,我每天不是接受医生的按摩,就是去复健室跟其他病人一起做运动。

三个月转眼过去,冬雪消融,春天已悄无声息地降临了。

然而在这个生机盎然的早春,在一个月朗风清的夜晚,我竟在医院的走廊上,看到了一抹黑色的影子。

他面孔狭长,斜斜地靠在窗沿前,怀抱一只黑色哭丧棒,正微笑地看着我,淡淡的月光如水银般倾泄而入,却投映不出他的半片身影。

我无意理他,装作没有看到,脚步艰难地自他身边走过。

“嗨!”他热情地与我打招呼,还扬了扬手里的三角帽。

“我不认识你!”我冷冷地回答。

“你真健忘,我可是你旧时老友。”老殷仍笑意盈盈地看着我。

“我还没有傻到要跟死神交朋友!”过往的伤痛自记忆的缝隙中缓缓渗出,顿时令我鼻中酸涩,泪盈于睫。

“但是我可没那么想。”老殷笑嘻嘻地说道,“你有空就去内科住院部看看,或许能有意外惊喜。”

“老殷!”我惊诧地望向他,揣摩着话中的涵义。

“我说过,只有蛮牛才会到处横冲直撞,你看史上哪个聪明人舍得抛头颅,洒热血?”他说完这句话,便朝我笑了笑,身影一闪,

遁入夜风之中,化为无形。

尾声

次日早晨,我借着复健锻炼的机会,偷偷地溜到到了内科的住院部。

还没等我走到住院部的门口,便在医院的大厅里看到了一个穿着病号服,身形消瘦的女孩。

她依旧梳着短发,眼睛明亮如昔,只是那双即便面对死亡仍满含着坚毅的双眸,此时却平添了一丝哀愁。

“星若……”我望着女孩的背影,心潮澎湃,突如其来的喜悦几乎要将我淹没。

她听到我的声音,缓缓回过头,仔细地打量了我一会儿,竟“哇”的一声大哭起来。

“不要哭,为什么这么伤心?”我艰难地走到她的面前,将她拥入怀中,“是不是因为我不再是白无常,所以十分失望?”

“不!”她一边抹泪,一边使劲摇头,“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,那晚之后,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死,再醒来时,仍躺在医院里,而

且病情也慢慢有所好转。”

我微微一笑,立刻心如明镜。

我怎么忘了,神通广大如老殷,要想偷偷藏匿起一个女孩的生命,岂不是易如反掌?

就在我们互诉衷情,耳鬓厮磨之时,却见正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中年人,端坐在大厅里等待挂号的人群之中。

周围人声嘈杂,窗外春光明媚。

即便是这样热闹的人间烟火,这样温暖和煦的春光,仍无法令他漆黑笔挺的西装染上半点暖意。

他仿若与我素不相识,手持一张报纸,遮住了半张长脸。

依稀可见,报纸上印着《地府时报》四个血红铅字。头版头条则是一条醒目的消息:昔日白无常与不死女孩喜结连理。恭喜!恭

喜!

我望着这个熟悉的陌生人,苦笑着摇了摇头。

真是讨厌,在这温馨动人,鸟语花香的幸福时刻,死神居然来了!

不过,又有谁在乎?

分割线

“没想到啊”

“我不是很喜欢不好的结局”

“是吗”

“恩”

“我一直以为住在天上的家伙们都很冷呢”

“那是你的误解。那个,我有点事先走了,下次见!”

“那个。”看着红色的身影消失在雪地里,心中不免有些落寞

“黑无常!你怎么在这里!看见月老了吗!!”两个声音从两边传来,拉回了黑无常的思绪

“酒神?太白?你们怎么在这?”

“月老偷了我的鹿茸酒!”

“月老偷了我的天山雪莲酒!”

“啊?!”

“月老别跑,我们看见你了!”

风声从耳边划过,微笑着看着他们的样子,果然,是自己个误解啊

留恋过,未心撯,心酸暖,是离愁,时而散,时而聚,可随即,中过百许头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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