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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六章 黑人,杰客

杨凌志一马当先,带着孙平一群人才走了没多久,就只见地上躺了不少聚义社小弟,他们无一不在痛苦的呻吟着,其中,地上也躺着那些从亚马逊而来的黑人,他们的表情也是痛苦不堪,显然,都是受了伤。

杨凌志把其中一个聚义社小弟扶起,急切问道:“棕熊他们呢?你小子还抗得住吧?”

那小弟咳嗽一声,轻声道:“死神哥,我没事,只是,好像断了几根肋骨,痛啊!这些老外下手特狠,妈的!熊哥和鬼哥在那边正和他们干呢!”

杨凌志点点头,顺着那小弟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,是一片茂密的丛林,杨凌志对那小弟道:“好,我立刻过去帮忙,你先在原地休息一下!”

那小弟点点头,然后靠在了一棵大树下,没有继续废话,杨凌志站起身,一挥手带着孙平等人往那片茂密的树林跑了过去,一边跑,杨凌志一边问着身旁的孙平道:“小平,他们有多少人?”

“大概有七八十个,身手个顶个的厉害,不过,兄弟们也不是吃醋的,一时之间,他们是奈何不了咱们的兄弟的,不过,时间一长,可就说不定了,这些老外,下手太狠,招招下死手,要不是经过这么久的训练,恐怕我在那些人的手上,也过不了十招!”孙平表情愤怒,皱着眉头回答着。

“妈的,既然如此,咱们在快一点!”说完杨凌志又加快了速度。

不一会,几声暴怒的喝声从不远处的丛林传进了杨凌志等人的耳朵,再次往前跑了一阵,随即,一副场景进入了众人的眼帘,地上,五六十个聚义社小弟正痛苦的翻滚着,当然,除了聚义社的小弟外,地上也有从亚马逊而来的外国男人,不过,受伤人数却比聚义社的人低得多,只有三十几个。

此时,树林当中,棕熊带着余下的聚义社小弟正与那些外国人猛烈的厮打着,可是,从战况上来看,那些亚马逊来的老外要比聚义社的人强很多,基本三两下就可以放倒一个聚义社小弟。

杨凌志靠了一声,大喊道:“给我狠狠的打!”说完,杨凌志首先冲了上去,一拳就将一个黑人老外给打扒下了,顿时,吃惊之意布满了那些黑人的脸上。

孙平也不含糊,带着身后的小弟们也冲了上去,于是,一战恶站,再次打响,不过,这次的战斗没有那么快结束,足足持续的二十多分钟,而且,聚义社的小弟又伤了不少。

当把全部的老外都给打扒下后,杨凌志靠在一棵树旁喘着粗气,这一仗虽然赢了,但是,所以人都损失了不少力气,而且,除了杨凌志和孙平俩人只受了一点轻伤之外,其他的人,外加棕熊、色鬼、蜘蛛都受伤不轻。

“死神哥,怎么办?我们要怎么处理这些老外?”棕熊捂着受伤的左臂,走过来问道。

“靠,伤了我们这么多人,还用问吗?全部杀了!”蜘蛛外表看起来斯斯文文,可是,当有人惹怒他的时候,他的性格是绝对残忍的。

杨凌志一抬手,制止了准备开口的孙平和色鬼,然后抬脚来到那个黑人男子面前,从此人犀利的眼神来看,这群老外的头儿应该是他,不仅如此,先前杨凌志和他打过一场,这小子的身手比其他人都要厉害得多。

冲那黑人男子笑了笑,杨凌志大声问道:“老外朋友,嘿嘿,现在该我问你了!”

“呸,你问也白问,我一句话都不会说的,我什么都不知道!”黑人男子说完,便别过头去。

啪的一声,一个巴掌已经拍在了那黑人男子的脸上,出手的不是杨凌志,而是孙平,他怒骂道:“你个巴子的,你以为你比我们黑一点,你就牛了,赶紧回答死神哥的话,不然,我踢死你!”

杨凌志一抬手,拦住了孙平,怪腔怪调地道:“哎,小平,别冲动,怎么说,这小子也是远方的客人嘛!”

说完,杨凌志又转头盯着那黑人男子道:“不过,你这客人可不太礼貌,伤了我这么多小弟,我问你几个问题,难道你都不愿意告诉我吗?”

黑人男子哼了一声,没做声,要不是双手被绑住了,他真想跳起来暴打杨凌志一顿,虽然打不打得过是一回事。

“你们是什么人?为什么要来这里?”杨凌志开始发问了。

黑人男子转过头来,叹了一口气,无奈道:“算了,我只能告诉你,我们是从亚马逊来的,来z国,是为了帮我们老大的忙,至于帮什么忙,我们也不知道,他让我们暂时安置在这座山上,等需要我们的时候,才让我们下去,还有,他让我们不能暴露行踪,我能说的,只有这么多,虽然得罪了你们,但是,我还是请求你放过我们,你的兄弟们,我会治好他们的,我们从亚马逊带来了一种药草,只要轻轻擦在身上,不出三天,就会痊愈的!”

黑人男子的话,让杨凌志陷入了疑惑,难道?广海市有某个帮派的老大是亚马逊那边的?不对呀,亚马逊不是城市,它是世界上最大的热带雨林啊,其面积比欧洲还要大,有700万平方千米。

它从安第斯山脉低坡延伸到巴西的大西洋海岸,这些资料,杨凌志还是在学校学来的,还有,更重要的是,这群人都已经这么厉害了,他们的老大?靠,那该是什么人的牛人啊?他如果在广海市,自己应该不可能没有听说过的呀!

于是,杨凌志再次问道:“你们在亚马逊是靠近哪里?巴西地带吗?还有,我很奇怪,因为,我觉得,你们像是一群亡命之徒,不然的话,亚马逊那种地方,傻子才会去那里体验生活呢!”

黑人男子听完杨凌志的话,惊讶得瞪大了嘴巴,因为,杨凌志的猜想,根本完全正确,于是,黑人男子苦笑一声,说道:“是的,我们是一群独立的雇佣兵团伙,以前,我们只是在非洲接一些生意,后来,我们被国际刑警通缉了,所以我们才把基地设立到亚马逊的!”

当黑人男子说完后,孙平就骂骂咧咧的搭腔道:“我靠!死神哥,你别信他的话,妈的,雇佣兵我还是知道的,那些人啊,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,而且,他们的火力相当猛,手里的武器,全部都是世界顶尖的好枪,你看看这些小子,妈的,连把枪都没有!”

是啊,孙平的话是粗了一点,但是也是有道理的啊,当下,杨凌志把目光盯在了那黑人男子的脸上,黑人男子苦笑一声,说道:“你摸摸我的腰后!”

杨凌志一阵疑惑,然后举起手向黑人男子的腰后摸去,硬硬的,好像是金属物体,杨凌志将这金属物体拔了出来,一把银白色的精致手枪就进入了众人的眼帘,这手枪可不是普通货色,而是世界最著名的手枪,号称手枪之王的沙漠之鹰!

沙漠之鹰有着彪悍的外形,不是任何人都能控制的发射力量,这是任何小巧玲珑的战斗手枪所不能替代的,而且,要是谁拿着沙漠之鹰去射击一头牛,恐怕,那头牛会被轰爆半个身体!这就是沙漠之鹰的特点,身形小巧精致,却不失爆发力。

顿时,杨凌志外带聚义社的所有小弟都惊呆了,这手枪太漂亮了,众人都是第一次见到,杨凌志当然也没见过,不过,他却认识这是什么手枪,因为,在学校的期间,杨凌志就经常逃学和唐正他们去网吧上网,玩的游戏竞技游戏当中,正有沙漠之鹰的图片。

杨凌志呆了一呆后,奇怪问道:“你既然有枪,那你为什么不拿出来对付我们?先前我和你打的时候,你随时可以要了我的命!”

黑人男子苦笑一声,回答道:“哎,你以为我不想啊,先前我的兄弟们早就想拿出枪来把你们都杀了,可不止我一个人有枪啊!不过,因为我的性格是和我老大一样的,所以,我并不想靠武器赢得胜利,所以我才阻止了我的兄弟!”

黑人男子刚说完,杨凌志就把那把沙漠之鹰塞回到了黑人男子的身后,接着,杨凌志大声道:“把他们全部都松绑了!”

这话一出口,聚义社的小弟们立刻就开始交头接耳起来,孙平更是担心道:“死神哥,这,这不太好吧?”

“按我说的去做,别问那么多!”说完,杨凌志便解开了那绑住黑人男子双手的绳子。

紧接着,其他的老外们,也被一一解开了绳子,可是,令所有人担心的一幕,终于还是发生了,那些黑人老外们一被放开,马上从腰后掏出手枪,纷纷指向了聚义社小弟。

聚义社小弟立刻把双手举了起来,开玩笑,这种情况,就算你在厉害,这一枪过来,你还能飞上天?不过,杨凌志却不在意,因为,他相信自己的眼睛,果然,那黑人男子站起身,带着愤怒的表情,大声的说了一大堆话,然后,只见那些老外们都纷纷带着羞愧之意低下了头,然后原地坐了下去,开始了沉默。

黑人男子伸出手,跟杨凌志握了握,惭愧道:“朋友,抱歉啊,我这些兄弟太冲动了,不过,除了我老大外,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,你不怕死吗?刚才我们还是敌人,现在你却放了我们,这是为何?”

杨凌志笑了笑,说道:“我相信我不会看错人,而且,你说错了,我们并不是敌人,我们甚至可以成为朋友!”

“啊?”黑人男子一阵吃惊,这样的人他还真没有见过,不过,一阵发愣后,黑人男子急忙再次伸出右手说道:“哈哈,你太有趣了,我喜欢,我叫杰克!”

“杨凌志!你也可以叫我死神!”杨凌志笑着说道。

“死神?呵呵,这个外号很霸气,不过,很适合你!”杰克夸奖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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