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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国庆节

?没过几天,是我的生日,因为不是正生日,所以大家借为我过生日为名,聚在一起吃了顿饭。

那天玲也来了,我因为那次搂到她的尴尬事,不知道怎么面对她。

她还是和平时一样,遇到谁都是勾肩搭背,一副大家好兄弟样子,只是,我也成为了其中一员。

接下来一段日子里,大家聚会比较勤快,当时没什么娱乐节目,每当遇到周末的时候,经常碰在一起。有时在家里打牌,有时在家里唱唱歌,有时候在小区花园里赏月聊天,有时去夜市逛逛,但没有一次,再有那么多人一起出来。

那时候,还是一周工作六天,当中换过很短一段时间,两周有一次2天休息的。假日对我们来说,更为珍惜。

我们早早约好,九月三十日去看灯。那时候,大家还是比较喜欢热闹。

那个年代,我们还没有手机。即使早早约好,出门的时候,还是要挨家挨户去叫人,一楼的还好,敲敲门就行,楼层高的,基本都在后窗户下吼。现在已经看不见这种事情了。

一大帮人,叽叽喳喳的坐隧道线过去浦西,好热闹。

那时候没现在那么多人,碰到中秋节去文化宫猜灯谜,国庆节逛街赏彩灯,能被人推人,人挤人还觉得挺开心的。上海人叫这种事情为“格闹忙。”

这是第一次,与女同学一起去浦西,至少我很兴奋。

从前每年的九月三十号,南京路外滩是全线开彩灯,对于丰富多彩的如今不算什么?但在那个年代,彩灯对我们还很具吸引力。

曾经的上海,人并没有现在那么多,一年一次的国庆彩灯,汇集很多人到南京路,淮海路。那才是真正的万人空巷,估计一多半的人,都会去那里吧。

以前的节日很少,不像现在可以有那么多节日,诸如“跨年”、“双十一”、“双十二”有很多。所以一年一次的国庆节,赏彩灯我们的参与积极性还是很高涨的。

我们十几人的队伍,汇入缓缓移动的人流,就感觉好像一滴水,汇入大海一样。不会推搡任何人,但肯定停不下来。我们男生都适时牵着身边女孩的手,生怕女孩被人群冲散。

我第一次,牵着玲的手,就是那时候。很自然,很和谐。因为是关于美好的记忆,所以一切都是美好的。

我们没有很多语言的交流,或者我当时想的不是这些。我感觉,路上人很多,很吵闹,与别人说话,都是要用喊的。

有时候在想,我们算不算是聪明的。带着女生在那种环境下,估计你不牵着她,她都会挽着你。

有不少人买了那种塑料的充气棒槌,马路上,认识的,不认识的,互相打闹,很少人会认真,因为那天是节日。

就这样,我们两个与其他人冲散了。

第一次就我们两个手牵手,有了自己的空间。

“上次……我……”我总觉得要说些什么,却不知道怎么开口。

“你说什么?!”她对着我大声问道。

马路上太嘈杂,我说什么她没听见。

“我喜欢你!”鼓起勇气,第一次,喊出这四个字。

她看着我时,眼睛睁得很大。不知道是被惊吓到,还是想看透彻我的心。

然而,可能是我喊的太猛或者太过震撼的台词,她虽然傻傻的没有反应。但周围却有不少人听见了我的告白。有我的朋友,也有不认识的路人甲乙丙丁。

有那么一瞬间,我感觉人流是静止的,周围的人都看着我们俩。

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,我也不知道,她那样的反应算不算正常。

自己总算是把憋在心里许久的话说出来,看着她,我心里又开始打鼓,却不知道该怎么做。所有的气力,仿佛随着刚才的喊声离我而去。

那一刻,如果我有现在的阅历,我可能会有一百种方法去面对。无论她接受我,还是拒绝我,甚至只要她不是讨厌我,我就能轻易的抱得美人归。但那时的我没有……

现在人们会故作洒脱的解读,“纯”和“蠢”是一个意思。

我却认为,这个问题要从两个方面解读。

第一,从外表行为上看,是一个意思,也许造成的结果也一样,都是没有选择对的行为。

第二,从内在出发点来看,那完全是两个意思。“蠢”是没有能力选择对的一种人。但“纯”却是自己甘愿去放弃选择对的。

可能是我的想法太多,一瞬间,我脑子里无数个念头奔过,却没有一条,在当时的环境下对我有帮助。

所以,那一瞬间也很漫长,漫长到,周围的人们看我们俩人,都看得有点着急。

“说喜欢他!”

“亲一个!”

“抱一下!”……

或是善意的言语,也可能是肢体语言。但不会真的像影视剧里那样,真的画面定格在那里,看我们两个的表白。

有人善意的拿起塑料充气棒槌,推搡我们两个走在一起,也有在我和玲的面前挥舞小的国旗之类的东西。

为了不让她被打到,我竟然神奇的把她护在怀里,而她也没有反对。

她身体并不像她的性格那样硬邦邦,而是一种柔柔的感觉,身上一股清新的气息,很好闻,让人有一种,忍不住想吻下去的冲动,而我却并不能唐突佳人。

人类对于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,总是不忍破坏的。那一刻我期望会是永恒。

两个人的距离第一次那么近,是相互的。

她依偎在我怀里,我感到满足。

“你刚才是认真说的吗?”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。

“恩。”我看着她,用坚定的眼神和语气回复她。

她靠在我的肩头,那一刻,我感到自己的心脏快无法负荷,不用语言,我的心,整个人都快要被她融化了。

她是美女,曾经也有很多追求者,但都被她的外表所迷惑,被迫撤退的不知凡几。不是长相,而是性格。

我们那时候,称她那种性格的女孩为“小辣椒”,香港人称之为“男人婆”,但都没有现在“女汉子”的称谓候霸气!

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向大家保证,千万不能以外表度人,否则你会后悔一辈子!

女人天生是柔弱的动物,这是天性,她强悍的外表下,通常隐藏着一颗更为脆弱的心,她需要藉此掩饰自己,保护自己不受到伤害。

如果你的女友还保持着“女汉子”的个性,那只能说明,你还没有让她体会到安全感,所以她还需要掩饰。

那一刻,她展现的神态,完全和平时两种风格,我仿佛重新认识她一般,就如同换了一个人似的。

南京路上的人流还是一样多,一样吵闹,而我们两个却进入了自己的世界。

很多事情,看似偶然,实则必然。

初中时候的我,是我这辈子最悲观的四年。爷爷、奶奶、外婆相继去世,父母为此忙碌不已。自己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垫底,总觉得自己很卑微,甚至有些自闭。

除了我们五个,我很少与别人交流。别人不主动和我说话,我也不会去结交他们,更不用说,与女同学说话了,除了巴豆他们几个。

后来,玲对我说,那时候,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,即使她那样的性格,靠近我的时候,她依然会感觉很冷。

初三毕业的时候,体育有一项长跑考试,男生是1000米,女生是800米。如果考试不及格,会影响到毕业。

我是班级二号种子,虽然我没有参加校队,但在成绩面前,其它都是虚妄的。

那时候,班里总有几个跑不及格的同学,而玲就是其中一个。

那天,是最后一次补考机会,如果再次不合格,成绩就会报到教育局去。

我记不清楚,那时候是不是有其它学校的老师在监考,但那次考试是在外校考的。

她与我结成对子,一起跑800米,目的只有一个,帮助她完成考试,并且成绩要合格。

全程,我陪在她的边上,一边督促她迈动步伐,一边提醒她调整呼吸,就这样跑了很久。

老师在边上提醒我们,剩下的时间不多了。可无论我怎么催促她,她的步伐始终快不起来。

当时我也是急了,拉着她的手,就往前跑,她所要做的,就是跟上我的步伐。我忘记当时为什么没有人阻止我了。

刚开始的时候,她的脚下还有些气力,我拉着她跑,速度快了不少。可考试还没有结束,她已经完全没有力气,几乎是跌跌撞撞,随时会摔倒的样子。

有句话,叫一不做,二不休。

既然拉着她跑,没有人说话,而当时我也没想到更好的办法。

我跑在她的身后,伸手托在她的后背,推着她一路向前,她只要靠在我的手掌上,保持住不要摔跤就好。

这还是她帮助我回想起那段记忆。

“你放松,靠在我的手掌上,我推着你到终点”……

“你放心,有我在,这次肯定可以通过考试。”

她告诉我,当时一直以为我很冷,冷到生人勿近的地步,但我说的那些话,也让她重新认识了我,让她的心里暖暖的。

她还告诉我,我是第一个帮助她,却不抱任何目的的人,甚至事后,我都没和主动找她说过一次话。

我不记得当时是怎么想的,也许长跑是我唯一能为班级作出的贡献,也许换作另一个同学,我也一样会那么做。只要我能够帮助他们,我都不会吝啬。

他们说,也许前世千百次回眸,才会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。我与她的姻缘,在那时可能已经注定。

……

《追风少年》吴奇隆

肩上扛着风,脚下踩着土

心中一句话,不认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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