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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四章 张民德来了

诗曼柔问得很突兀,我也不知道她凭什么断定自己见过王默,只好条件反射般的点了点头,同时发出一个呃的声音。

“他在那?”诗曼柔十分激动的问道。

“走了。”

“为什么不见我一面?”听到王默走了,诗曼柔的表情瞬间暗淡了下来,眼神之中有一丝伤心。

我不想招惹她,于是给半仙使了一个眼色,准备上楼,可惜自己刚刚走了二步,便被诗曼柔叫住了:“站住。”

“还有事?”我扭头看了她一眼,问道。

“他跟你说了什么?”

“没说什么。”我回答道。

“不可能,你身上有他的气息,这是怎么会事?”诗曼柔眼神严厉的盯着自己问道。

“他的气息?”我的表情一愣,有点糊涂。原来诗曼柔竟然能闻出王默的气息,自己将胳膊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,除了自己的汗臭味什么都闻不到,随后我眨了一下眼睛,慢慢的将戴在脖子上的那块玉佩拿了出来,也许是因为这块玉佩的原因。

当自己拿出玉佩的一瞬间,我发现诗曼柔的身体一阵颤抖,瞪大了眼睛,一个箭步到了自己眼前,用颤抖的手指指着自己戴在脖子上的玉佩问道:“这玉佩怎么会戴在你脖子上。”

“刚才王默前辈给我的。”我一脸懵懂的回答道,看起来好像这块玉佩对诗曼柔很重要似的。

我的话音刚落,诗曼柔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,然后她哭着跑了出去:“王默,你给我出来,出来见我一面,你为什么不敢出来见我。”远处传来诗曼柔的喊叫声。

我一脸的懵逼,半仙摸着他的八字胡叹息了一声,随后又摇了摇头,李木槿却是一脸的平静,既没有幸灾乐祸,也没有出言嘲弄。

诗曼柔为什么看到玉佩的反应会这么大,我心里一阵不解,随后拿起胸前的这块玉佩看了看,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啊,只是看起来很古朴,我猜八成是古董,上面了了几笔勾勒出一只在水面上嬉戏的鸭子,虽然很简单。但是却把那一丝神韵表现了出来,雕刻玉之人必须是一位大师。

半仙走了过来,朝着我脖子上的玉佩看了一眼,说:“你这块是鸳玉。”

“鸳玉?什么是鸳玉?”我问。

“鸳鸯玉佩听说过没有?”半仙看了我一眼问道。

我摇了摇头。

“鸳玉是雄,鸯玉是雌,鸳鸯玉佩是定情之物。”半仙解释道。

“啊!”我愣住了。

“八成啊,那块雌的鸯玉在诗曼柔脖子上。小子,你可要把握机会啊。”半仙说道。

半仙的话音刚落,我还没有说话,旁边的李木槿抢着说道:“不行,肯定不行,王默完全是在乱点鸳鸯谱,一看诗曼柔就是喜欢他,他竟然把鸳玉给了王浩,这不是乱搞嘛。”

我本来听到半仙的话,心里还美滋滋的,毕竟男人都是视觉动物,诗曼柔长得倾国倾城,说实话,如果自己有机会的话,绝对愿意跟她发生一点什么。

可是听完李木槿的话,我再想到刚才诗曼柔的表现,仅仅凭借着一点微不足道的气息,她就能判定自己见过王默,并且看到玉佩的一瞬间眼泪根本止不住的就流了出来,种种迹象表明,诗曼柔暗恋着王默,并且还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暗恋。

“事在人为,小子,别灰心。”半仙拍了拍我的肩膀。

我撇了撇嘴,惨笑了一下,心里暗暗想着:“诗曼柔对王默用情之深,自己这辈子怕是没有机会了。”想到这里,我将脖子上的鸳玉佩摘了下来,放到半仙手里,说:“替我转交给诗曼柔。”

“呃?”半仙一愣,说:“你这又何必,大丈夫不拘小节,既然是武圣王默给你的,你就好好拿着。”

我摇了摇头,说:“不了。这块玉佩太重,我担不起。”

说完,自己朝着二楼走去,来到房间之后,我躺在床上,没想到王默是想把诗曼柔交给自己,诗曼柔家世显赫。同时自身又是龙组的成员,功夫十分厉害,如果自己真能够得到她的话,其外在的价值跟内在洗筋伐髓的价值可以说不相上下,甚至于前期,外力比内力更加有用,可惜好像自己没这个福分。

想了一会。我把自己脑海之中的杂念甩出脑外,起身来到了小院之中,开始打起了撑捶,现在自己除了每天早晨站四个小时的桩功之外,其他的时间都用来练习撑捶。

一捶五劲,也许当自己练到这个境界的时候,才能资格考虑武林之中的事情。

自从上一次周鹏攻击我们的计划失败之后。他再也没有露面,所以这段时间,二个迪厅一家ktv的生意都不错,也没有人捣乱,最多就是喝醉了酒的大学生相互打几架,这种小事情皮三他们都能处理,根本不需要自己操心。

我几乎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练习撑捶上,心空、身空和拳空,好像听起来很容易,真练起来,却是杂念丛生。

练着练着,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练武要从小时候开始,那样更能出成绩,更能成为武林高手,因为小时候心思单纯,没有那么多的杂念,可以集中精力去做一件事情,也就是所谓的赤子之心,而人一旦长大,特别是踏入社会之后,杂念和欲望就如那野草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所以根本静不下心来。

宁静致远,只有先让自己静下来集中所有精力做某种事情,才能达到那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。

这天,我把皮三、柱子、军子、黑子和二丫五人叫到了眼前,将现有的场子分别交给了他们各自管理。以后我将不再过问,自己准备一心向武,德远给自己洗筋伐髓,李木槿说了,只有三年时间,如果三年的时间我在国术上不能有所成就的话,洗筋伐髓的效果将会越来越小,因为后天食物的杂质慢慢的就会将自己的身体重新堵塞。

若是自己全身心的集中在国术上的话,只要达到每天排出的毒素跟吃进去的毒素保持平衡,洗筋伐髓的效果就可以一直持续下去。

我把王朝迪厅给了军子,黑洞迪厅给了柱子,嘉年华ktv给了黑子,旅馆给了二丫,地下拳场的事情我让皮三和徐灵儿一块负责。

并且自己还找到了陈义行。他这段时间天天往吴医生那里跑,因为吴医生还真找出了治疗他膝盖的方法。

我请他帮忙在他的圈子里宣称一下王朝地下拳场,如果谁缺钱的话,可以来打几场比赛,每一场最低价五万起到三十万封顶,如果是国内有名的拳手的话,钱数还可以商量。

以自己现在的财力,我估摸着只能到三十万,如果再高的话,就像第一次那样,很可能会亏本。

陈义行拍着胸脯答应了下来,并且说,等他治疗好了膝盖,他自己还要再打几场。赚点钱。

徐灵儿正在利用他父亲的圈子,大力宣传地下拳场,第二次地下拳比赛正在急锣密鼓的进行,从现在汇集回来的情况看,这一次参加的拳手比上一次多很多。

我把拳场的事情交给了皮三和徐灵儿,自己则开始足不出户的练起了撑捶,可惜精力还是无法集中。于是我去请教半仙,半仙说了一句似是而非的话:“心猿难锁,只能靠你自己。”

这天,我正在院子里练习撑捶,打得浑身出汗,肌肉酸痛,但是仍然在咬牙坚持。

突然诗曼柔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:“喂,王浩。”

听到她的声音,我马上停了下来,转身看去,消失了一个星期的诗曼柔正站在自己身后。

“有事?”我小心翼翼的对她询问道。

“玉佩你收着。”诗曼柔将那块王默给自己的玉佩递到了自己眼前,本来一个星期之前,我让半仙还给了她。

“那个……这块玉佩我觉得自己不能收。”我摇了摇头。

“让你收着你就收着,啰嗦什么。”诗曼柔不耐烦的对我说道。

“我听半仙说。这种玉佩是鸳鸯玉,一共二块,这块叫鸳玉,是雄性,还一块叫鸯玉,是雌性,应该是定情之物,我想另一块雌玉肯定在你身上,所以我不能收。”对于诗曼柔自己真心觉得高攀不起,看着她都有压力,再说她从来没有给过自己一丝好脸色,那种骨子里的傲慢令人受不了,所以我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,自己也是有自尊心的人。不想让她一直认为自己想癞蛤蟆吃天鹅肉,我现在明确的告诉她,自己没有那个心思。

一个男人可以没有钱,没有权,不帅,但是不能没有自尊,如果自尊都没有了的话,连街边的野狗都会欺负你。

诗曼柔举着玉佩盯着我没有说话,大约十几秒钟,突然我感觉眼前一花,接着腹部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。

砰!

诗曼柔竟然一脚踢中了自己的腹部,并且她这一脚的力量很重,瞬间让自己佝偻起了身子。

下一秒,耳边传来她的声音:“他既然把这块玉佩给你了。就是属于你的东西,你不接受也得接受。”随后我感觉脖子上一沉,那块玉佩出现在自己的胸前。

诗曼柔转身离开了,我捂着肚子坐在小院的躺椅上,心里一阵苦涩,刚才她的速度太快,自己只感觉眼前一花。随后腹部就挨了一脚,想躲都躲不开,更加令自己苦涩的是,诗曼柔把王默的话当成了圣旨,心里即使一万个想把玉佩要回去,但是仍然忍住了,这从侧面说明,她对王默的爱已经到了一个痴迷的程度,自己真是一丁点的机会都没有。

腹部的疼痛消失之后,我脸上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:“自己这只癞蛤蟆以后还是找一只母蛤蟆好了。”

龙组和兴龙会在暗中的交锋自己不清楚,那种层次的事情,自己根本没有知道的资格。

自己现在每天除了站桩、练撑捶之外,就是练练闪通背和铁砂掌,日子倒是过得也自在。

这天一个意外的人来到了观相阁找自己,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,我心里涌出一丝怒气,不过表面上却一脸懵逼的表情。

水蓝就是为了他背叛了自己,而他就是水蓝口里背景深厚,前程远大的大人物。

“你好,我叫张民德。”中年男子开门见山,自我介绍道。

“你好。请问你找我有什么事吗?”我一脸疑惑的询问道,自己真不知道这人来找自己干什么?难道他已经注意到了自己的存在?那可真就麻烦了。

现在羽翼未丰,对方只需动动小拇指,就能毁掉自己的一切。

“我们可以出去谈谈吗?”他说。

“你认识我?”虽然心里知道对方是谁,但是仍然装出一副不认识的样子。

“水蓝。”对方轻声的说了二个字。

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,我的眉头瞬间紧锁了起来,水蓝不是已经死了吗?前段时间,诗曼柔也提过水蓝的名字,但是自己不太相信她的话,此时这名中年男子又提了水蓝的名字,这不仅让自己心里起了疑问:“难道水蓝真得没有死?”

如果水蓝真得没有死的话,那她现在在那里?

听到水蓝的名字,我大约愣了十几秒钟,随后说道:“我跟她早已经分手了,再说她已经嫁人了,如果你想跟我打听她的情况的话,我也不知道,只知道她嫁给了世丰地产的老总,听说移民去了美国,对了,你是那位?你怎么认识水蓝?”

为了不让中年男子继续自己,我开始反击,反问起他的身份。

“我是水蓝的朋友。”中年男子说道:“听说她回国了,还以为跟你在一起,现在看来她也没有跟你联系。”

“水蓝回国了吗?我不知道,再说我这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她,如果没别的事情的话,就不送了。”我下了逐客令。

言多必失,自己不想再跟这名中年男子交谈下去,他是官场的老油条,察言观色是他的特长,待得时间长了,我怕他发现自己的异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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