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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七章 歌舞青春(三)

歌舞青春舞台现场。

音乐声躁动,观众们呐喊尖叫。

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,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无法自拔。

李冉激动地拉住谢小二手臂,谢小二感觉整条胳膊都快被拽断了。

黄志杰为首的光辉岁月乐队出场。

现场气氛依然火爆,虽然黄志杰之前没有名气,但之前陆续出场的狼牙乐队和狂人乐队已经将气氛带起来。

工作人员上来,为黄志杰调试麦克风,乐队成员一一上场,贝斯、吉他、架子鼓陆续出现。

广告时间结束,主持人出现在镜头前介绍:“女士们先生们,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,大家晚上好!”

“欢迎大家收看本次《歌舞青春》节目,接下来上场的是立志摇滚的光辉岁月乐队,主唱黄志杰。在之前大家已经听过由狂人乐队带来的一首摇滚歌曲,而激情岁月乐队也将带给大家一首新的原创摇滚歌曲。

是老牌乐队技高一筹,还是光辉岁月乐队力压群雄,给大家带来不同的视觉体验?

我们拭目以待!”

挑拨的意思很明显。

这下连郑元都听了出来,“他干嘛呢?以为黄志杰好欺负不成?”

十名练习生包括黄志杰只要见到谢小二都执学生礼,一来二去,郑元对他们也有了好感。

谢小二示意他稍安勿躁,“别急,好戏就要上场了。”

郑元生气道:“这能不急吗?第一次上台就是出场表演,万一出丑他们的星途可就完了!”

郑元急得满头大汗。

忽然,也就是这时,舞台灯光忽然齐齐暗淡。

偌大的会场。

近两万观众。

在这一刻同时收起声音。

数万双眼睛看向舞台。

电视机前观众,有点好奇。

“光辉岁月?这是哪个乐队?”

“完全不认识啊!”

“新成立的?”

“第一次上场就被受邀表演,压力很大啊!”

网上,观众兴趣缺缺。

“又是一首摇滚歌曲!”

“也不知道好不好听。”

“应该能比得上狂人乐队的一半吧!”

“不太可能,狂人乐队可是老牌乐队了。”

“吵什么吵,都安静听歌。”

几名乐坛的老前辈也在看直播,纷纷摇头。

“他们穿的是什么?”

“夹克衫、牛仔裤,这是打算唱西式摇滚吗?”

“完全没期待感啊。”

“会唱摇滚吗?咱华夏唱摇滚的艺人可没谁会穿成这样。”

“悬了。”

“估计是悬了,他们连穿着打扮都搞不明白。”

“咦?他们怎么还抬了一台古筝上来?”

舞台上,忽然有两名工作人员将一台古筝抬到场上,观众顿时哗然。

摇滚跟古筝能搭边吗?

不搭边啊!

难道是临时改歌?不唱摇滚了?

跟谢小二站一起的郑元心里在打鼓。

摇滚配古筝?能成吗?

舞台上,乐队成员一一就位。

黄志杰来到古筝前,坐下。

听着下方并不是很热烈的掌声,以及前排观众的嘀咕声,黄志杰莫名感觉好笑。

摇滚就不能配古筝了?

吉他出现于公元前两三千年前古埃及的耐法尔、古巴比伦和古波斯,兴起于西班牙,吉他这个词就是西班牙语创造。摇滚却是出现在老美,在西班牙兴起的乐器吉他都能成为摇滚乐中不可或缺的乐器,古筝为什么不行?

不是所有摇滚乐的曲调和使用乐器都是固定的。

人有国籍之分,音乐没有。

乐器有种类之分,曲调没有。

黄志杰又看了看自己的穿着。

夹克衫。

牛仔裤。

黑皮鞋。

不行吗?

为什么不行?

没有什么可以成为枷锁,音乐无国界,古筝同样可以用来摇滚!

我就算不穿衣服,同样可以唱出让你们为之呐喊的摇滚!!!

咚!

架子鼓打响。

贝斯传出刺耳的噪音。

旋律渐渐升高。

黄志杰双手放在古筝上,忽然弹动。

“噗!”

现场观众傻眼了,电视机前与电脑前观看直播的观众目瞪口呆,乐坛前辈们纷纷张大眼睛,原本议论声正热烈的房间里瞬间没了声音。

郑元刚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水,这会全喷在他前面刘枫头上。

但刘枫也是傻傻的,两只眼睛就看在舞台上,居然忘了回头找郑元麻烦。

你他妈还真行啊?!

敲鼓声、贝斯声、吉他声和弹奏古筝发出的声音完美融合在一起,没有一点违和感。

我出现幻觉了?

不!明明是我在做梦!

我可能在梦里还没醒来。

同样在关注这场直播的钱导演和负责人相视一眼,从对方眼里看出了震惊。

钱导演牙疼地嘬一口凉气。

完了,压不住了。

前奏结束,黄志杰开口唱道:

“没有什么能比内心更辽阔,

每一个人都会一闪而过,

没有什么能抓住天上的云朵,

也没有谁能扑灭欲望之火——”

低沉略显沙哑的嗓音,黄志杰将这首歌唱出了浓烈的情感色彩。

他站起来,话筒拔高,张开双手。

“无门!

无道!

无限!

无悲!

无望!

无怨!”

“嘶——”

现场观众沸腾了。

原本就站在前排的观众疯狂朝舞台冲去,铁质围栏挡不住他们,派来维护稳定的安保人员个个满头大汗,好不容易才把他们挡回去。

这是摇滚!

纯华夏风摇滚,而且是最正宗,最让人怀恋的唱法!

摇滚没死!

摇滚果然没死!!!

电视机前,原本在讨论的乐坛前辈站起来。

一人双手颤抖,看着电视机里的黄志杰,莫名湿了眼眶。

“这是,摇滚。”

他的老朋友拍拍他肩膀,“没错,这是摇滚。”

他抬起头,发现鬓角微白的老朋友此时眼边有泪水簌簌留下。

“这是我们那时候的摇滚,没想到现在还能看见”

多少年了?

有多少年时间摇滚乐在华夏不再受人关注,也不再流行,他们一个个似乎都在说:

摇滚已死。

摇滚不行。

摇滚乐这种东西,又不好听,凭什么流行?

那么现在,歌舞青春舞台上的那个小伙子似乎就在对他们说:

“摇滚同样能够好听,同样能够以歌声打动人,而不是仅凭人心中的怀恋!”

台下,谢小二看着黄志杰的表演。

上一世摇滚教父谢天笑的歌能被黄志杰演绎成这样,也不负自己对他的期待了。

正想着,黄志杰忽然拿起话筒大吼道:

“摇滚?摇滚怎么了?!”

配曲风格陡然变换。

贝斯声响彻云霄。

架子鼓敲得人心乱如麻。

各种配乐震耳欲聋。

黄志杰闭上眼睛,想起自己以往种种。

还在公司当练习生时,火花娱乐公司高层对他说:“唱其它的吧,摇滚真的不行了。”

一次演出,能容纳八百人的场地只来了不过几十人,经纪人对他说:“下次换其它风格的歌曲唱吧,出名要紧。”

女朋友对他说:“别再捣鼓你的摇滚梦了,还是趁早找份安稳的工作做下去,你都快三十岁了,要知道用脑子!”

摇滚?

摇滚怎么了!!!

后台。

钱导演目瞪口呆。

话说我虽然没有明文告诉你们上场表演时每人只能一次唱一首歌,但你这上一首摇滚还没结尾,这就改变曲风,换一首歌唱,不怕观众揍你?

想法还没结束,黄志杰已经拿着话筒唱道:

“我刷了四个和铉天下太平,

面带面具的笑容挂的僵硬。

理性和感性无法谱成歌曲,

我没写任何有意义的歌词。

一声傲笑声音在飘——

woah——”

歌声回荡在舞台场地四面八方。

一个人!

两个人!

所有人!

现场观众都举起双手,中指和无名指弯曲在手掌心中。

“roll!”

“roll!”

“roll!!!”

观看直播的观众同样在家里举起双手。

“roll!!!”

乐坛老前辈泪流满面。

摇滚还在,摇滚未死!

每支表演的队伍都有规定的最多十分钟表演时间,黄志杰没打算浪费其中哪怕一秒钟时间,同样飞快唱完主歌之后,歌曲风格再次变换,他唱起另外一首摇滚歌曲——

“菊花古剑和酒!

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!

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月亮!

开元盛世令人神往!”

“风!吹不散长恨!

花!染不透乡愁!

雪!映不出山河!

月!圆不了古梦!”

“沿着掌纹烙着宿命!

今宵酒醒无梦!

沿着宿命走入迷思!

梦里回到唐朝!!!”

梦回唐朝!回到开元盛世!

轰!

没有任何词语能形容现在这一刻现场观众爆发出的尖叫声。

你有一百双眼睛,能看见所有人面色狂热,已经分不清白天黑夜。

你有一千只手,也指不出哪一个人还在发愣,而不是随着音乐节奏一起摇摆身体。

“这才是摇滚!”有现场观众吼道。

“狂人乐队的那首歌算什么?屁!”

“光辉岁月乐队,我爱你!”

“我也爱你!”

后台,钱导演傻眼了。

乖乖,我特意安排他作为表演嘉宾出场,就是想让他出丑,结果现在——

感受到现场观众火爆的气氛,钱导演欲哭无泪。

我这算黑幕么?

帮他内定冠军?

去!我们歌舞青春舞台什么时候有过黑幕出现!

赶紧去操控一下,接下来让那个叫“启明星男团”的队伍第一个参赛,再跟评委老师交流交流,一定不能让他取得好名次。

不然业内估计会把我们当成笑话来看待。

练习生出道平台?

绝对是的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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