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1.由于部分书籍书名不一致,可以通过第一章节的内容来搜索。  2.书籍详情页的催更按钮可以手动提交更新请求,以便系统检测长期未更新的书籍
  • 追书
  • 捧场
  • 手机阅读本书

第1131章 落单的九阶蚌妖

幽月仙子提醒道:“这里仅仅是冥海的外围海域,浅滩之处,水灵气较为浓郁罢了。虽然人迹罕至,但水底的海妖水怪却不少,你采摘之时千万留意,别被周围的海妖偷袭,一拥而上撕成碎片,到时候本座相救都来不及了!”

紫萱却道:“师尊有白虎印,危急时刻,还有神尊座下的护法灵兽相救,哪里会遇上什么危险!”

紫萱说话间,瞧这海底五光十色的,有一些珊瑚树特别漂亮,若是用来装点洞府的话,那可是上等的材料!

只是她驾着宫扇法器,载着幽月仙子,分身乏术,于是紫萱招呼道:“师尊!我要那一株红色的珊瑚树,烦劳师尊用剑斩下,务必要完整的!”

叶凌一看她说的珊瑚树,晶莹剔透如红玉一般,但是并没有什么药用价值,只是好看而已。叶凌就问道:“你要这个珊瑚树做什么?毫无用处啊!”新

紫萱说道:“我要拿回去装扮洞府!另外,远处的淤泥里,似乎有一个大贝壳,应该可以做花盆,师尊也帮我捡上来吧!”

叶凌顺着她的指向,看到海底淤泥之中,果然露出了半扇大贝壳,仅仅这半扇就有一丈大小,是斜插入淤泥之中的,想来挖出来后更大。

等他用神识扫过,发现见这大贝壳之中,还有微弱的气息,似乎是在沉睡,散发出的灵压,竟然不弱于他!

叶凌目光一凝:“这不是寻常的贝壳,这是一只巨大的海蚌!还活着!”

幽月仙子点了点头:“是一只沉睡的九阶蚌妖!在冥海中,此类蚌妖倒也常见,你只要不轻易招惹它,它并不会主动攻击人的。”

紫萱一听顿时来了兴致:“哦?原来是只蚌妖,那太好了!我听说蚌妖的妖丹蚌珠,乃是至宝,用来辅助修炼水系道术,事半功倍!”

这一回,紫萱再也顾不上载着幽月仙子前行了,直接跳下了宫扇法器,来到了师尊叶凌近前。

王世元和梁玉珠也纷纷凑到了近前,他们也知道蚌珠十分珍贵。

既可以用作水系法宝,又可以用来温润滋养,十分适合水灵根修士的日常修炼!所以价值不菲,哪怕是在坊市上,也能卖出个好价钱!

梁玉珠环望四周,再没有其他蚌妖的存在,用神识扫过,再无灵力的波动,梁玉珠两眼放光的道:“是一只落单的蚌妖,咱们算是捡到宝了!”

她跟紫萱对视一眼,二女同时出手,直奔这海底的蚌妖而去!

就在这时,在海底淤泥中沉睡的蚌妖,突然张开了蚌壳!

原来之前它的沉睡都是假象,散发出微弱的气息,也是为了迷惑,如今展开了蚌壳,散发出的气势,堪称是金丹后期的强力一击!

而且蓄势待发了这么久,恨不得将二女直接吞噬!

好在梁玉珠和紫萱本就是为了取蚌珠而来,早有准备。

梁玉珠祭出了火灵剑,劈向了蚌壳。

紫萱一边施展毒系道法,一边还在那里说道:“当心劈坏了蚌壳!我还要用它装点洞府呢,等我将它毒晕过去!”

就在梁玉珠一愣神的功夫,火灵剑去势稍缓,这蚌壳中的蚌妖飞速退后的同时,口中吐出了水箭术,正碰到了梁玉珠的火灵剑上!

就听火灵剑嗡鸣作响,梁玉珠被这一击震的双手发麻!

若非她的火灵剑是八阶极品,是由赤霄仙门打造的极品法器,不然的话,非被这水箭术给击碎了不可!

网页版章节内容慢,请下载app阅读最新内容

“沈兄!”

“嗯!”

沈长青走在路上,有遇到相熟的人,彼此都会打个招呼,或是点头。

但不管是谁。

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,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。

对此。

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。

因为这里是镇魔司,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,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,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。

可以说。

镇魔司中,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。

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,那么对很多事情,都会变得淡漠。

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沈长青有些不适应,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。

镇魔司很大。

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,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,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。

沈长青属于后者。

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,一为镇守使,一为除魔使。

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,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,

网站即将关闭,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

然后一步步晋升,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。

沈长青的前身,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,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。

拥有前身的记忆。

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,也是非常的熟悉。

没有用太长时间,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。

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,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,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,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。

此时阁楼大门敞开,偶尔有人进出。

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,就跨步走了进去。

进入阁楼。

环境便是徒然一变。

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,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,但又很快舒展。

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,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。

为你提供最快的仙府种田更新,第1131章落单的九阶蚌妖

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,请订阅正版;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,若对您的权益造成损害,请告知,我们将及时删除

小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章节目录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。
我要评论(0)
QQ群
分享
追书 评论 打赏 目录